学校各单位:
根据《广东金融学院关于开展2014-2015学年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粤金院[2015]39号)文件精神, 经个人申报、基层单位推荐和学校评选,拟授予财务处等12个集体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;拟授予蓝美静等18名教师“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;拟授予张绍图等12名同志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荣誉称号;拟授予钟兰花等11名同志“优秀工作者”荣誉称号。根据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现将申报材料予以公示。公示材料详情请见附件。若对上述候选集体或候选人有异议,请电话或书面向人事处反映。联系电话:37216121;联系人:汤子隆。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;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1日
人事处
2015年6月29日